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4-11-14
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条件
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对建设生态文明作出的全面部署,按照《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》和国家林业局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(2013--2020)》的总要求,建设好河南"四区三带"生态格局,加快美丽河南建设,根据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(2013---2017年)》的通知》(豫政〔2013〕42号)的要求,特制定本考核条件。
一、组织领导
(一)成立本县(市、区)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(市、区)(以下简称: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)领导小组,明确分工,责任到人。
(二)制订"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",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列入县乡年度政府重点工作。
(三)地方污染企业编制有切实可行的生态治理方案,并按方案实施,污染排放符合有关标准。
二、制度建设
(一)依法行政,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。
(二)依据地方经济、社会发展规划,编制当地林业发展规划。
(三)出台鼓励建立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政策。
(四)重点区域建立并落实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。
(五)政府扶持林业生态建设财政支持力度大、机制好。
(六)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任期"双增"目标责任制。
三、生态活力
(一)森林(林木)覆盖率
1、山区 太行山区: 森林覆盖率41%以上,山区宜林荒山荒地绿化率90%以上,无连片10公顷以上的宜林荒山荒地。
其他山区:森林覆盖率53%以上,山区宜林荒山荒地绿化率95%以上,无连片7公顷以上的宜林荒山荒地。
2、丘陵地 森林覆盖率27%以上,丘陵区宜林荒山荒地绿化率95%以上,无连片3公顷以上的宜林荒山荒地。
3、平原区 建成科学完整的农田防护林体系。
平原沙区:防护林网格面积13.33公顷以内,农田林网控制率95%以上,林木覆盖率21%以上,无连片1公顷以上的宜林沙荒地。
一般平原区:防护林网格面积20公顷以内,农田林网控制率95%以上,林木覆盖率20%以上,无连片1公顷以上的宜林荒地。
稻作区:防护林网格面积26.67公顷以内,农田林网控制率95%以上,林木覆盖率18%以上,无连片1公顷以上的宜林荒地。
(二)"双增"目标
区域内森林面积和蓄积逐年提高。
(三)城区绿化覆盖率
1、城镇乡村 有完整的城乡绿地系统。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%以上,人均绿地面积11平方米;乡镇社区绿化覆盖率40%以上,人均绿地面积13平方米;村庄林木覆盖率45%以上。
2、城市道路绿化 符合《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》,道路绿化普及率、达标率分别在98%和90%以上,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%。
(四)廊道绿化和抚育
1、廊道绿化 沟、河、渠、铁路、高速公路、国道、省道、市道、县道、乡道绿化率95%以上。
2、抚育 保证廊道树木正常生长,高速公路、国道两侧森林抚育率98%以上,省级公路廊道森林抚育率80%以上。
(五)多树种造林
一般造林区域内单一主栽树种株数或面积不超过80%。城区单一主栽树种株数或面积不超过30%,乡土树种株数或面积不低于70%。
(六)生物多样性保护
有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具体内容和措施。近3年自然保护区、湿地、生态公益林面积和动植物种类未减少。稀有物种得到有效保护。严格控制外来有害生物入侵。
四、社会林业
(一)部门绿化
1、机关、事业单位 绿化率35%以上的单位数达到80%以上。
2、学校 绿化率35%以上的单位数达到70%以上。
3、部队 营区绿化率35%以上,军事管理区绿化率60%以上。
4、企业 绿化率25%以上的单位数达到80%以上。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设有50米宽度以上的生态防护林带,绿地率不低于40%。
5、矿区 办公和工作区绿化率35%以上,矿渣区等废物区绿化率75%以上。
(二)全民义务植树
1、义务植树基地 各乡镇建立有义务植树基地,面积在10公顷以上。建立县(市、区)级义务植树基地2个以上,单个面积10公顷以上。
2、义务植树尽责率 各级政府建立义务植树台帐,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85%以上。
3、认养认建 广泛开展绿地认建认养活动,提供活动场所3处以上。
(三)古树名木
1、建立古树名木档案 建立本县(市、区)古树名木数量、种类、位置、生长状况等基本情况评价档案。管护单位、管护人明确,养护管理措施到位,挂牌率100%,护栏等基础设 施健全。
2、建立古树后备资源档案 建立本县(市、区)树龄80年--99年的树木档案。
3、管护专项经费保障
(四)保护古树宣传
1、以网络、书籍等方式把辖区古树向社会公布。
2、古树介绍 古树旁设立说明牌,内容包括种类、树令、传说、责任人等。
五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绿色经济
(一)集体林权改革
集体林家庭承包率高于75%。
(二)林下经济
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面积占本区域林地面积的35%以上。有30%林农进入合作组织。
(三)林业产值持续增长
连续三年林业总产值增长幅度高于当地经济增幅。
(四)产业集群
建立有特色突出的林业产业集群,年产值5亿元以上。
六、科技支撑与森林保护
(一)科技支撑
1、成果应用 近3年林业生态工程都有新成果、新技术应用,效果显著。
2、良种基地 具有稳定的林木良种基地,良种苗木供应量可自给自足,林木良种使用率95%以上。
3、科技示范园区 有省级林业科技示范园区。
4、送科技下乡 每年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,举办林农培训班2次以上。
5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 县(市、区)级林业机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30%以上。
(二)自然灾害预防
1、森林火灾 连续3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.1%以下。
2、林木病虫灾害 连续3年控制在0.4%以下。
3、制定林业主要灾害预案 有不断更新的森林防火、林木病虫害防治、生态灾难(滑坡、泥石流等)预防等预案。
(三)林木采伐和林地保护
连续3年本县(市、区)林木采伐量不超限额。不乱占林业用地。
七、生态文化
(一)林业生态文明宣传基地
1、科普宣传 森林公园、城市公园、湿地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义务植树基地、社区周围等群众聚集区,在显著位置设置林业生态文明牌,介绍树木、森林、湿地等对净化空气、净化水、涵养水源、人类健康、经济发展等的作用。
每种树、每种花草有说明:种类、分布、栽培技术、作用等,增加科普功能。每个园区(基地)牌子重复3次以上。
旅游区要强化对导游生态文明知识的培训,把宣传林业促进生态文明作为导游介绍旅游区的重要内容。
2、宣传教育进课堂 每个学校除建立生态文明教育宣传设施外,把林业促进生态文明作 为中学生的补充教材、小学生课外知识普及的重要内容。
3、媒体宣传 利用电视台、电台、网络等宣传生态文明的意义,走低碳生活方式。
4、生态文明基地 建立有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、或生态文化企业、或生态文化村。
(二)良好的生态文明行为
1、良好的低碳生活方式 宣传低碳生活意义,养成节约能源、减少污染的低碳生活习惯。
2、良好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 爱护树木、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,林业生产不用剧毒农药。干 果、水果以生产有机食品为主。
3、群众认知 对建设林业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县知晓率85%以上、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率60%以上、低碳生活意义的知晓率90%以上。
八、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能参与申报。
(一)近3年未连续完成"双增"年度目标任务。
(二)近3年未连续完成年度林业生态建设目标任务。
(三)近3年发生重大破坏林业资源的案件。
(四)近3年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。
(五)近3年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。
(六)其他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破坏生态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