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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  发布时间:2014-11-07


members28365-365机构设置情况

 

、主要职责

(一)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。

(二)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。

(三)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。

)组织、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。

)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,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。

)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县森林、湿地、沙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。

)承担组织、协调、指导、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。

)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、金融、价格、交易等经济调节政策,组织、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。

)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、教育和外事工作,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。

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 、内设机构

  根据上述职责,林业局设5个内设机构。

 (一)办公室。

 (二)营林股郸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)。

 (三)资源林政管理

 ()人事老干部股

 (五)林地林木产权管理中心。

  纪检(监察)、机关党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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