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4-11-07
members28365-365机构设置情况
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。
(二)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。
(三)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。
(四)组织、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。
(五)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,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。
(六)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县森林、湿地、沙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。
(七)承担组织、协调、指导、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。
(八)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、金融、价格、交易等经济调节政策,组织、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。
(九)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、教育和外事工作,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。
(十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县林业局设5个内设机构。
(一)办公室。
(二)营林股(郸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)。
(三)资源林政管理股。
(四)人事老干部股。
(五)林地林木产权管理中心。
纪检(监察)、机关党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。